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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产50000台风机及500套船用配套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产50000台风机及500套船用配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产50000台风机及500套船用配套设备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形成之后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坐落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始创于1990年,前身为上虞专用风机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销售各类风机为核心业务的综合型企业(台港澳与境外合资企业)。公司于2015年4月经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正式变更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这两年,企业业务不断发展,现有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利用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的自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购置机加工设备、焊接机、铸造机、熔化炉、喷漆房等设备,实施“产50000台风机及500套船用配套设备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信息表。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依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著名旅游景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地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备注
1 环境空气 高田头村 E 约40 约500人 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贺盘村 N 约230 约960人 较敏感
3 红星村 SW 约400 约897人 较敏感
4 新建庄村 SE 约530 约1239人 较敏感
5 茅家村 W 约580 约1053人 较敏感
6 光明村(已拆迁) NE 约1700 约6938人 一般
7 徐家塘村 E 约1250 约1180人 一般
8 新楼下村 E 约1700 约1358人 一般
9 越爱村 E 约1550 约880人 一般
10 梁巷村 SE 约1600 约1264人 一般
11 前村村 SW 约1050 约1521人 一般
12 国庆村 W 约1750 约2356人 一般
13 外五甲村 N 约2450 约770人 一般
14 马家桥村 S 约1300 约996人 一般
15 越泉社区 SE 约1800 约2218人 一般
16 南阳社区 S 约1500 约5038人 一般
17 东塘村 S 约2000 约2738人 一般
18 彭家堰村 S 约1450 约935人 一般
19 高烃村 SE 约2300 约2278人 一般
20 地表水 杭甬运河 W 约90 / 一般 III类,地表水维持现状
21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 一般 声环境2类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焊接烟尘、铸造烟尘、脱模废气、抛丸粉尘,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可以维持现状,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环评要求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物的收集及处置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使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本项目建成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⑴废水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项目建成后企业厂区主要排放废水为生产废水(水帘废水、钝化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外排。
企业只要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同时避免废水的事故性排放,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固废暂存库和污染区(包括生产区和三废治理设施区域)的地面。项目生产区地面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均作了防渗防漏处理,其废水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只要切实落实好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⑶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含一般固位、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边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不可利用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周围大气、水体、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泵及风机,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0~85dB(A)之间,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北侧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其余三侧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东侧敏感目标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表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喷漆废气 喷漆房密闭处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焊接烟尘 加强车间通风,安装移动式收尘装置 达标排放
铸造烟尘 熔化炉上方设置集气罩,铸造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 达标排放
脱模废气 压铸机上方设施集气罩,脱模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燃烧废气 压铸机上方设施集气罩,脱模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抛丸粉尘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收集后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外排。 达标纳管
生产废水
生产区地表雨水 收集后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 设备选型及
车间降噪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 达到GB12348-2008厂界3类标准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隔声罩
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固废 一般固废 有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零排放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产50000台风机及500套船用配套设备项目拟建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内,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参与满足相关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村委公告栏和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fgk.com.cn/)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7、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 联系方式:0575-82530819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8、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玉望 联系方式:0571-22868999
地址: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楼
9、环保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主管部门: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5-82129018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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